建筑机电抗震支架,指的是管道、风道、电缆桥架等机电设施的设计抗震,在标准颁布之前,国内对于机电设施的保护,沿用的都是承重支架系统,主要起到承重的作用,基本上是没有考虑抗震设计,给系统带来很大的隐患。而《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所列明应采取的措施、技术,则定义为机电抗震支架系统,以地震荷载力学为基础,将管道、风道、电缆桥架等机电设施牢固连接于已做抗震设计的建筑结构上,限制其机电工程设施产生位移,控制设施振动,并将荷载传递承载结构上的各类组件或装置。其抗震支架的主要目的就是防护,即把地震所造成的伤害与财产损失减小,通俗地来讲,这类产品我们又称之为抗震支架。【沿革】 1947年,NFPA13规定建筑自动喷淋消防系统的抗震支架设计方式,也就是说美国较早是在消防领域开始了抗震领域的设计要求。 随后在上世纪60、70年代,美国又开始定义了建筑机电抗震支架系统,应用于水、暖、风、电等机电设备的抗震需求。根据美国西部地震多发地带的现代高层建筑内部建筑的机电设备如给水排水系统、建筑电气系统、消防管道系统、燃气管道系统、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电梯安装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的抗震和消能减震需求,开发出整套系统,称之为建筑机电抗震支架系统。其包括立管管束、钢梁及檩条夹钳、环状管吊、防震斜支撑系统、防震钢吊件与支架等等。 建筑机电抗震支架系统在实际设计和安装中,经四十多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现已产生一系列完善抗震验算经验公式和检验标准。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由于现代建筑工程面积一般较大,而且建筑内部附属机电设备相对繁杂,故建筑机电抗震支架系统设计工程量繁杂。目前已有的工程设计软件提供给工程安装承包商,能为大小项目设计和规划机械模拟安装和出CAD图档的实用工具。【国内发展趋势】 2008年之前,国内项目应用基本无机电抗震的概念。 5.12汶川地震后,建设部对原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先后两次进行紧急修订并颁布新的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发文要求严格执行其中的强制性条文,以期达到该规范的基本要素"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不裂",大限度的保障人民及财产。相关机构和专家也开始应需要着手制定相关标准的拟定,以完善工程机电的切实需要。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 2015年3月4日《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颁布,并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行业标准是《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的奠基石,因规范和引导行业机制而进行编制的产品标准。它为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支架产品的设计、制造提供了依据,同时规定了产品满足抗震支架设计需要进行的试验、检验等要求。这一标准的颁布,不仅意味着规范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我国90%以上区域)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同时也对约束生产企业、施工企业等履行标准化进程,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切实的依据和保障。 从意志看,这就意味着国内建筑机电抗震支架系统从无到覆盖,且自2015年8月开始,要求我国范围建筑机电领域必须强制性进行设计、安装和验收。这也将给国内涉足抗震机电产品的相关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环境,在我国,建筑物及其附属结构的防震抗震已经刻不容缓,对建筑机电抗震设计须迅速提高认识。初步预计,将会给这一产业带来年2000亿的市场容量,为国计和民生的福祉带来不可言喻的抗震减灾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