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电源的基本要求
1、
在火灾条件下,若消防电源停止供电,会使消防用电设备直接失去作用,贻误了抢险救援的时机,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必须确保消防电源及配电系统的。
2、耐火性
在火灾条件下,许多消防用电设备是在火灾现场或附近工作,因此消防电源的配电系统应具有耐火、耐热及防爆性能,同时还可以采用耐火材料在建筑整体防火条件下提高不间断供电的能力和时间。
3、有效性
消防用电设备在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持续一定的工作时间,因此消防电源应能在火灾条件下持续供电时间,以确保消防用电设备的工作有效性。
4、安全性
消防电源和配电系统在火灾条件下工作环境极为恶劣,必须采用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过流、过压导致消防用电设备的故障起火,防止电气线路漏电引发的触电事故。
5、科学性和经济性
二、消防用电负荷的等级分类及要求
消防用电负荷就是指消防用电设备,根据供电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三级负荷。
一级负荷适用的场所
下列场所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生产厂房和丙类物品库房,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一级大型石油化工厂,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大型物资仓库等。
01一级负荷供电
(1)一级负荷适用的场所。下列场所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生产厂房和丙类物品库房,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一级大型石油化工厂,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大型物资仓库等。
(2)一级负荷的电源供电方式。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且两个电源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两个电源之间无联系。
b.两个电源有直接联系,但符合下列要求:
a.电源一个来自区域变电站(电压在35kV及以上),同时另设一台自备发电机组。
b.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
c.电源来自两个不同的发电厂。
02二级负荷供电
(1)二级负荷适用的场所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二类高层居民建筑,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2)二级负荷的电源供电方式。二级负荷的电源供电方式可以根据负荷容量及重要性进行选择:
a.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要尽可能采用两回路供电。
b.专线架空线或电缆供电。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路架空线供电;当用电缆线路供电时,由于电缆发生故障恢复时间和故障点排查时间长,故应采用两个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
03三级负荷供电
(1)三级消防用电设备采用专用的单回路电源供电,并在其配电设备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应按照防火分区进行划分。
(2)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可采用第二路电源、带自启动的应急发电机组或两者组成的系统供电方式。
(3)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要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如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的配电箱处切换,消防电梯应在电梯机房配电箱处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