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抗震支架设计依据
1、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3.7.1(强条)非结构构件,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自身与结构主体的连接进行抗震设计。
2依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1.0.4(强条)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上地区的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